传一份《质量手册》供大家参考-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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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件 编 号
QB-QM-01
4.2质量记录管制程序
页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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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节 号
4.2
版本
1.0
1.目的
把各项质量记录资料妥善保存,以供日后作为质量改进之依据及追溯用,并用来确保产品符合顾客要求。
2.范围
适用于相关部门与个人对质量记录的汇集,识别,编制索引,归档,储存,维护及处理。
3.职责
3.1品管部负责质量记录的监督和管理。
3.2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所产出或所收受质量记录的控制工作。
4.内容
4.1质量记录表单的制订
4.1.1按质量系统要求,并结合使用部门实际,由各权责单位制定各类记录表单。
4.1.2上述各类记录表单需经相关权责单位审查核准,并由品管部编号,备案后实行。
4.2质量记录表单的收集
4.2.1品管部和各权责单位每月初将上月的各类记录收集整理齐全。
4.2.2所有质量记录,除特殊情况外均需由权责单位主管签署后方可生效。
4.3质量记录之编制,索引,归档和借阅
4.3.1记录表单之编码:表单的编码参照文件管制程序。
4.3.2质量记录之收集和整理
质量记录应由各权责单位及时收集和整理,并按月和按年进行装订,标识,建立目录。
4.3.3质量记录之归档
(1)在各权责单位保存之质量记录,应依日期,类别依序排列整齐,放置固定位置,以便查阅。
4.3.4质量记录的储存和保管
(1)质量记录的储存应有合适的环境场所。
(2)各种质量记录应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保管,进行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和维护记录,确保质量记录的完整,防止损坏,丢失。
(3)电脑中的质量记录要及时备份,并拷贝目录,进行归档保存。
4.3.5质量记录之查询
(1)需查询非本部门的质量记录时,应填写好借阅登记薄,并经相关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查阅。
(2)各单位不得将掌握的质量记录提供给其它企业以作他用。当合同规定时,可提供有关的记录。
4.4质量记录之销毁
4.4.1质量记录保存期限按《质量记录管制总览表》。
4.4.2各部门之质量记录超过保存期时,由各部门记录管理人员销毁,若需回收再利用时,应加盖“作废”章。
5.相关文件
5.1《质量记录管制总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