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 酱腌菜 NY/T 43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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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微生物学检验
5.3.2.1 大肠菌群的测定
按GB 4789.3规定执行
5.3.2.2 致病菌的测定
按GB 4789.4、GB 4789.5和GB 4789.10、GB 4789.11规定执行。
5.3.2.3 商业无菌的测定
按GB 4789.26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规则
以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品种、同规格且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组批。
6.2 抽样方法
在生产线上或成品库中,每组批产品中随机抽取8~10瓶(罐、袋),样品在常温下保存。
6.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每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也应进行:
a)更改主要原料;
b)配方或工艺有较大变化时;
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4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前,生产单位都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内容包括包装、标签、标志、净含量、理化及微生物学。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
6.5 判定规则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者,判为合格品。否则,可在该批次中抽取两份样品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但感官及微生物项目不得复检,复检结果有一项不合格者判为不合格品。
7 标志、标签
7.1 标志
每批产品必须附有绿色食品标志,并符合有关规定。
7.2 标签
标签内容应按GB7718规定执行。
8 包装、运输、贮存
8.1 包装
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卫生要求,包装容器必须整齐、清洁、封装严密,无渗漏现象。
8.2 运输
本产品允许在小于40℃温度条件下运输,并应有防雨防晒措施。
8.3 贮存
在贮存过程中,应有防雨、防晒措施,保证场地清洁、干燥、通风良好。禁止与非食用货物共同堆放、混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绿色食品 酱腌菜
Green food-Soybean paste and salted vegetable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酱腌菜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A级绿色食品酱腌菜的生产和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