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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品企业良好作业规范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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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机械设备
    6.1 设计
    6.1.1所有乳品加工设备包括管道、工器具等,其设计和结构应易于清洗消毒、易于检查,并有避免机器润滑油、金属碎屑、污水或其它污染物混入乳品的设计和措施。装运原料乳的奶槽车或奶桶必须使用密闭容器。
    6.1.2 食品接触面应平滑、边角圆滑、无死角和裂缝,以减少食品碎屑、污垢及有机物的聚积。
    6.1.3 贮存、运输系统的设计与制造应易于使其维持良好的卫生状况。
    6.1.4直接接触乳品的设备,如安装玻璃温度计,必须有安全保护装置。
    6.1.5在乳品生产车间或处理区,不与乳品接触的设备和器具,其结构也应能易于保持清洁状态。
    6.2 材质
    6.2.1用于乳品生产和可能接触乳品的设备、操作台、传送带、运输车和工器具等辅助设施,应由无毒、无异味、非吸收性、耐腐蚀且可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制作,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6.2.2与乳品直接接触的表面不得使用有可能给乳品带来潜在危害或可能污染的材料(如:竹、木制材料等)。
    6.2.3与乳品接触的设备所使用的润滑剂必须是食品级的。
    6.2.4厂房内所有保温设施外层必须使用非吸水性材料。
    6.3 设置与安装
    6.3.1设置
    按GB14881-1994中4.4.3规定执行。
    6.3.2安装
    按GB14881-1994中4.4.4规定执行。
    6.4 生产设备
    6.4.1企业应具备与其生产的产品和加工工艺相适应的生产设备,不同设备的加工能力应互相配套。
    6.4.2生产设备应排列有序,保证生产顺畅有序进行,避免引起交叉污染。
    6.4.3 用于测定、控制或记录的测量记录仪器,应数据准确,并定期校正。
    6.4.4 企业应有足够的供风设备,以保证干燥、输送、冷却和吹扫等工序的正常用风。吹入喷雾干燥器干燥室和清洁食品接触面及食品表面的压缩空气,应采取措施滤除油分、水分、灰尘、微生物、昆虫和其它杂物。
    6.4.5收乳及储乳设备应包括计量设备、乳桶和乳槽车等贮乳设备及洗涤杀菌设备、过滤器或净乳机、冷却设备、有绝热层的储乳罐、原料乳检验设备、制冷设备等。
    6.4.6 预处理设备应包括混合调配设备(原料调配罐、标准化调配罐)、均质机、过滤器或净乳机、热交换器(杀菌器)、就地清洗系统(CIP)等。
    6.4.7 鲜乳及再制乳加工设备应包括预处理设备、乳液储存设备、洗瓶机及装瓶机(限于玻璃瓶)或自动纸器包装机或塑料薄膜包装机、日期打(喷)印机、清洗设备、成品冷藏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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