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焙烤食品厂G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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焙烤食品厂良好操作规范(GMP)
 
 
 
 
编制:HACCP小组
审核:
批准:
 
 
 
 
 
 
 
*********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3月15日颁布   2006年4月15日实施
 
 
 
 
焙烤食品厂良好操作规范(GMP)
 
1. 范围
本GMP规定了我公司在原料采购、加工、包装及储运等过程中,有关人员、建筑、设施、设备的设置以及卫生、生产及品质等管理均应达到的标准、良好条件或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我公司的面包、蛋糕等焙烤食品的生产。
2.引用标准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 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3.定义
3.1面包:指原料经过混合、搅拌、发酵、配合或包裹特殊配料做成一定形状、烘焙、冷却、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包括主食面包、餐包、甜面包、三明治及其它类似品)。
3.2蛋糕:指各种原料混合搅拌后经烤焙、成型、冷却、装饰、包装等而成的食品.
3.2 原辅料:分为原料和辅料两大类,原料指在生产加工焙烤制品的过程中使用的主要材料,如面粉、油脂、糖、蛋等;辅料指在生产加工焙烤制品的过程中除主要材料外的其他物料。
3.3 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
3.4 包装材料:指在生产加工、运输售卖的过程中用于包装包括焙烤制品的相关材料,如垫纸、塑料袋、纸袋、纸盒、纸箱等,包括内包装及外包装材料。
3.5生产间:指进行原料的配制、成型到烘烤的加工场地。
3.6调理间:指进行焙烤成品在加工的专用场地。
4.厂区环境
4.1厂区周围没有可能污染食品的不良环境,无兼营生产、存放有碍食品卫生的其他产品。
4.2 厂区周围环境保持清洁和绿化。道路铺设混凝土路面,路面平坦、无积水、有良好的排水系统等卫生设施,厂区卫生设专人负责。
4.3 厂区内不得有不良气味、有害气体、煤烟或其它影响卫生的设施。
4.4 厂区内禁止饲养动物。
4.5 生产区与职工生活区分开。
4.6 生产区域清扫的杂物和垃圾放入远离车间的指定位置收杂桶里,并及时清理出厂。
5  厂房及车间布局
5.1厂房配置与空间
5.1.1厂房面积与生产能力相适应,能满足各种生产设备的安置及各种原辅料储存。
5.1.2生产车间按工艺流程需要及卫生要求合理布局。
5.1.3厂房中设置原辅材料仓库、配料室、生产间、成品仓库、更衣室、检验室、厕所、办公室,并予以标示。各生产场所均有足够的空间,满足生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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