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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6949知识

  • 类型:转贴 | 出处:周永春 | 发布人ID:80036446 | 发布时间:2008-8-3 21:27:28 | 人气: 554

⒈目的:

 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隔离、评价、处置和管理,以防止不合格品误用。

 ⒉范围:

 适用于从进货到成品出厂全过程的不合格品控制。

 ⒊职责:

 3·1  质保部负责不合格品的控制管理,生产部检验组负责不合格品的鉴别、记录、标识、隔离。

 3·2  生产部检验组负责对不合格品的评审。

 3·3  技术部负责批量不合格品的评审。

 3·4  总经理负责成品特许让步的处理。

 ⒋工作程序

 4·1  不合格的鉴别和记录:

 进货、工序及成品由相关检验员根据检验规范判定是否合格并作好相关记录。

 4·2  不合格品的标识和隔离:

 进货、工序及成品均设置不合格隔离区,鉴别出的不合格品由相应的检验员作好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参阅《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并放置于不合格区。

 4·3  不合格品的评审及处置

 4·3·1  外购、外协件的评审及处置

 ①对不合格的外购、外协件,由外购外协检验员将检验结果通知相关的采购员;

 ②对不合格的外购、外协件由质保部经理作出退货决定;

 ③对作退货决定的外购、外协件由采购人员在半个月内退回分承包方;

 ④对需要让步接收的外购、外协件由采购部领导填写申请单,外购、外协检验员填写让步接收申请单,附检验记录报质保部、技术部审定,当双方未能确认时,报总经理批准;

 ⑤让步接收的外购外协件由外购外协库保管员填写跟踪卡后,工段领用。

 4·3·2  工序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

 4·3·2·1  对工序中的不合格品,由检验员作好返工、报废的标识。

 4·3·2·2  工序返工品的评审及处置:

 ①工序中的返工品由检验员直接作出决定。

 ②本批次产品加工后,工段长指定人员进行返工,返工后检验员重新检验;

 ③返工指导书须在工作现场易于得到,并为相应操作工所使用。

 4·3·2·3  工序让步接收产品的评审和处置:

 ①当工序生产过程中发生精度超差,该超差不影响下道工序加工,也不影响最终成品质量,可在接收范围内时允许让步接收;

 ②车间工段长填写让步接收申请单,由生产部与技术部共同作出让步决定;

 ③让步接收后的产品由检验员填好跟踪卡后,转入下道工序加工。

 4·3·2·4  工序报废产品的评审和处置:

 ①对百分之十以下(含百分之十)的工序报废产品,由工序检验员作出决定;

 ②对百分之十以上的工序报废产品,由管理者代表组织技术部、生产部、质保部、采购部等部门人员共同决定并进行调查和分析,查明质量事故的原因及潜在原因,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参阅《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③对报废的产品由检验员转入废品箱由公司统一处理。

 4·4  成品不合格的评审及处置

 4·4·1  对不合格的成品,由成品检验员作好返工、报废的标识。

 4·4·2  返工成品的评审及处置:

 ①由相关操作人员当天返工,返工后由成品检重新检验;

 ②参见本程序 4·3·2·2  ③。

 4·4·3  成品的特许让步:

 ①当产品无法返工或返修时,由生产部经理填写特许让步申请单,降级处理,经技术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②当合同规定时,由业务部经办人填写特许让步申请单,经顾客书面批准后执行。

 4·4·4  报废成品的评审及处理

 ①对百分之十以下(含百分之十)的报废成品,由总检员作出决定;

 ②对百分之十以上的报废成品,工作程序参见本程序 4·3·2·4  ②。

 4·5  不合格品优先减少计划:

 对不合格品居高不下的情况,管理者代表应召集横向协调小组拟订"降低不合格品措施",由管理者代表审定后实施。

 4·6  经工程批准的产品的授权:

 当产品或过程与现批准的产品或过程不同时,需事先经顾客书面批准。(参阅《生产件批准程序》)

 ⒌相关文件:

 5·1    QS/TSB20203-2002                     《生产件批准程序》

 5·2    QS/TSB21001-2002                      《进货检验程序》

 5·3    QS/TSB21002-2002                      《过程检验程序》

 5·4    QS/TSB21003-2002                      《最终检验程序》

 5·5    QS/TSB21201-2002                      《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

 5·6    QS/TSB21401-2002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⒍相关表单:

  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