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心丹、双飞人药水、行军散、无比滴等药品,是境外代购的热门商品。被告人经营的日用品店内查获的上述药品均属于应当经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应按假药论处。
救心丹、双飞人药水、行军散、无比滴等药品,是境外代购的热门商品。然而,代购回来的这些药物,如果流入市场销售的话,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因为它们“属于应当经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在国内法律中都要按假药论处。
深圳福田区法院近日公布的一份统计数据显示:福田区内销售假药呈几何级数飙升,2015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比上涨了12.5倍。在这些案件里,很大一部分被告就是销售各种通过网购、代购渠道进货的境外假药。
案例:卖救心丹保济丸被判缓刑
2014年6月开始,被告人黄某某在其经营的“优品名店”内销售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
据指控,当年11月公安机关对该店进行检查,当场抓获被告人黄某某,并在店内查获用于出售的药品“特强救心丹”1盒、“保心安油”11盒、“保济丸”5盒、“五蜈蚣标止咳丸”5盒、“青草油”9盒、“双飞人药水”8瓶、“何济公止痛退热散”11盒、“五塔标行军散”12盒、“肚痛健胃整肠丸”13盒、“无比滴”6盒、“周身痛活络油”4盒、“正红花油”4瓶、“华昌驱风油”8瓶、“黄道益活络油”12瓶、“必理痛”7盒、“喇叭牌”正露丸10盒、“蚬壳胃散”7盒。
被告人经营的日用品店内查获的上述药品均属于应当经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应按假药论处。法院最终以销售假药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查获扣押的该批假药,依法予以没收销毁。
数据:销售假药案呈几何级数飙升
深圳福田区法院近日公布的一份统计数据显示:福田区内销售假药的情况呈几何级数飙升。2013年和2014年福田法院受理该类案件55宗,同比2013年的15宗上升了266%,而2015年上半年受理该类犯罪27宗,与去年同期2宗相比上涨了12.5倍。
销售假药案爆发性增长,与如今无处不在的网购和代购不无关系。
如今物流业发达,进货也更加方便。该类犯罪主要集中在城中村小店,包括成人用品店、港货店等,也有极少数正规药品店。这些店铺经营者通过网购、向专人购买或从境外购入等方式购买涉案药品,并在店内销售。这种情况约占该类犯罪案件的90%。
另外,性用品药和港药也是假药的重要主体。包括各种壮阳药、避孕药、肠胃药、止咳药等,还有少数假鹿茸、假虎鞭等补品。多数性用品药和港药是在境外正规药店销售的药品,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假药劣药,但却没有进口的批准文号。
责任:处罚较轻致案件数量增长
相关办案法官认为,之所以代购渠道售卖假药案增长,是因为类似的销售行为所受到的刑事处罚较轻,如福田区法院对该类案件的被告人的量刑一般在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并处罚金。
另一方面,据不少被告人表示,部分进口药品的售价比国内药品低廉,而且疗效更为显著。对于城中村较为集中的流动人口而言,药品的效果和价格是最重要的因素。
法官提醒市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的规定,“属于应当经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在我国法律里都要按假药论处。境外代购药品售卖,小心因此触犯刑律。
法官同时建议:社会大众对于销售未经批准进口药品构成犯罪的认识度并不高,建议通过以案说法、法规宣传等预防犯罪的方式,加大对社会大众,特别是城中村小店经营者等犯罪高发人群的普法力度,降低他们因不懂法而误入歧途的几率。
晶报记者 吴欣 通讯员 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