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中国环境标志(俗称"十环"),图形由中心的青山、绿水、太阳及周围的十个环组成。图形的中心结构表示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外围的十个环紧密结合,环环紧扣,表示公众参与,共同保护环境;同时十个环的"环"字与环境的"环"同字,其寓意为"全民联和起来,共同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
十环标志(十环I型标志)是指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一种"证明性商标"。它表明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符合特定的环保要求,与同 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能源等环境优势。可认证产品分类包括:办公设备、建材、家电、日用品、办公用品、汽车、 家具、纺织品、鞋类等。
执行标准:
中国环境标志在认证方式、程序等均按ISO14020系列标准(包括ISO14020、ISO14021、ISO14024等)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实施,与国际通行环境标志计划做法相一致。
实施机构: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环保部环境认证中心)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认证中心,英文缩写为CEC,以下简称"中心"),是经国家环境保护部批准并接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的国家级、综合性并具备环境特点的认证和认证培训机构。中心整合了原国家环保总局所属的环认委、环注委、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秘书处、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管理体系中心等单位的认证资源,可同时向企业提供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OSHMS)、有机产品认证、HACCP认证及相关领域认证培训等服务,还包括与认证业务相关的公开管理专题研究和开展国际间认证交流与合作等。
政府采购:
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利用市场机制对全社会的生产和消费行为进行引导,体现了以综合手段保护环境的要求,对于树立政府机构环保形象、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引导公众绿色消费、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扩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加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工作力度,2010年3月30日,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0]31号),对已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进行了调整,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和中国绿色采购网上发布了调整后的第五期环保清单。
国际互认:
中国环境标志已经与澳大利亚、韩国、日本、新西兰、德国、泰国、北欧等国家环境标志机构签署了互认合作和代理协议,同时中国环境标志也已加入到GEN(全球环境标志网)、GED(全球环境产品声明网),成为环境标志国际大家庭中的一员,这为中国企业跨越绿色贸易壁垒提供了有力的武器。
认证流程: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十环认证、十环标志认证)的程序和ISO9001等管理体系认证类似,也是分为初次认证、年度监督检查和复评 认证等,具体如下:
一、初次认证
1、企业将填写好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连同认证要求中有关材料报给我们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我们中心收到申 请认证材料后,会对文件进行初审,符合要求后发放《受理通知书》(这意味着如果材料提交不全,就取得不了受理的资格,更谈不上签合同缴费了。这一点请申请认证的企业和十环认证咨询辅导机构的工作人员给以足够重视,以免因此影响进度),申请认证的企 业根据《受理通知书》来与我中心签订合同。
2、我们认证中心收到企业的全额认证费后,向企业发出组成现场检查组的通知,并在现场检查一周前将检查组组成和检查计划 正式报企业确认。
3、现场检查按环境标志产品保障措施指南的要求和相对应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进行,对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检查 组负责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送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4、检查组根据企业申请材料、现场检查情况、产品环境行为检验报告撰写环境标志产品综合评价报告,提交技术委员会审查。
5、认证中心收到技术委员会审查意见后,汇总审查意见,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
6、认证中心向认证合格企业颁发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组织公告和宣传。
7、获证企业如需标识,可向认证中心订购;如有特殊印制要求,应向认证中心提出申请并备案。
8、年度监督审核每年一次。
二、年度监督检查
1、认证中心根据企业认证证书发放时间,制订年检计划,提前向企业下发年检通知。企业按合同要求缴纳年度监督管理费,认证中心组成检查组,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工作。
2、现场检查时,对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检查组负责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送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3、检查组根据企业材料、检查报告、产品检验报告撰写综合评价报告,报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
4、年度监督检查每年一次。
三、复评认证
5年到期的企业,应重新填写《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连同有关材料报认证中心。其余认证程序同初次认证。
更新时间:2024/1/23 11: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