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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审核过程对不合格的判定方法

最近更新:2014/7/2 | 人气: 8733
  1. 不合格的判定方法
A严重不合格
——缺少所要求的质量体系要素或多个轻微不符合事项发生在一个要素上;
——不合格品可能装运,导致产品或服务的规定性能降低或破坏的情况;
——由经验和判断可能导致体系失效或严重降低产品和过程能力。
B、轻微不符合事项主要指以下情况:
——在执行或控制中的一个孤立的或小的缺失;
——文件化体系有部分缺失;
——根据经验和判断不会导致出现如下问题的不符合情况;
——导致体系失误;
——降低过程控制物力;
——导致不合格产品发运。
 有些时候也可以给出另外一种类似的报告,称为"观察事项"。主要指以下情况:
——证据稍不足,但估计存在的问题,需要提醒注意事项;
——已经发现问题,但尚不能构成不符合事项,如发展下去就有可能成为不符合事项;
——其他需要提醒被审核方注意的事项。
   "观察事项"报告不属于不符合报告,通常也不列入最后的审核报告中。"观察事项"的设置使用得当,也会促进被审核方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改进。
3、不符合事项报告
不符合陈述是对被审核部门质量体系的批评,
并将用于审核结论中,因此它的正确陈述是至关重要的。
在书面不符合事项报告提交给被审核部门之前,审核员应与被审核部门讨论将要开具的不符合项以确保其同意所发现的问题的性质和相应客观证据。
在开具不符合事项报告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为确保被审核部门和审核员跟踪检验起见,对不符合事实应具体明确描述;
——列出所规定的要求;
——列出不符合发生的地点,文件和产品。
在不符合事项报告交给审核部门让其确认之前,应仔细检查其陈述是否正确,完整,明确和清楚。
不符合的确定,应严格遵守依据客观证据的原则。
凡是证据不足的,不能判定为不符合。对那些被审核方有意见分歧的不符合项目,可以通过讨论或重新审核来确定。
不符合事项的描述应该严格依据客观证据,所引用的证据可以追溯,例如,观察到的事实,地点,当事人,涉及到的文件号,产品批号,有关文件内容,有关人员的陈述等。不符合项事项描述的要求是要有根据,事实确凿,简单明了。不符合事项的结论主要是指所描述的事项违反了约定文件(质量体系标准,质量体系文件,合同)的哪条规定。在审核结束前,所有的不符合事项都应得到被审核方的确认。
一份完整的不符合事项报告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被审核部门的名称;
——被审核的人员;
——审核员;
——日期;
——不符合事项的描述;
——不符合事项的结论(违反标准或文件的条款或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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