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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床工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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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通过对磨床工岗位操作规程的控制,确保不发生意外安全事故。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磨床工岗位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


3.    操作规程

3.1打磨工安全操作规程

3.1.1.必须戴好防尘口罩(或防护面罩)及眼镜。


3.1.2.工作前,应检查砂轮有无损坏,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通风除尘装置是否有效。


3.1.3.安装砂轮前,必须核对砂轮允许的最高转速是否与主轴转速相适应,大于200毫米的砂轮应进行静平衡,不准使用裂纹或缺损的砂轮。


3.1.4.砂轮卡盘直径不得小于砂轮直径的1/3,卡盘与砂轮涧应垫上1~2毫米的软衬垫,其外径应比卡盘压紧面的直径大2毫米。


3.1.5.安装肘,应注意螺母的压紧程度,应压紧到砂轮转动时不产生滑动为宜,有多个压紧螺钉时,应按对角顺序逐步均匀旋紧。


3.1.6.砂轮装好后,必须将防护罩重新装好,再进行试转。直径小于400毫米的砂轮,应空转2分钟;直径大于400毫米的砂轮,应空转5分钟。砂轮转动时,不允许有明显振动。


3.1.7.调整砂轮防护罩及工件托架时,必须在砂轮停转后,方准进行。经常保持工件托架与砂轮的距离小于3毫米。


3.1.8.打磨时,应先起动吸尘装置,握牢工件,用力不得过猛,不准用杠杆推压元件,严禁站在砂轮正面操作,以防砂轮破裂伤人。


3.1.9.不是专门用于端面磨削的砂轮,禁止用端面进行打磨。


3.1.10.使府手持电动砂轮机打磨时,必须有牢固的防护罩和加设保护接零线或配用漏电保护器,并遵守电动手砂轮安全操作规程。


3.1.11.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确认砂轮停转后,方可离开岗位。

3.2导轨磨床磨工安全操作规程

3.2.1.检查机电传动是否安全可靠,工作台行程开关是否在正确位置上,并检查限位开关和行程挡铁螺钉是否松动。


3.2.2.检查砂轮是否有破裂现象,如有破裂禁止使用。应装设抽风除尘装置,并应充分利用水磨法加工,以防粉尘。


3.2.3.检查测量加工面,或调整砂轮应停车进行。停车时,应在完成一次行程后,再关车断电。


3.2.4.磨削工件不得突然加大进刀量,要留有空隙缓慢接近工件。快速进给时要注意不要使砂轮和工件撞击,以免碰碎砂轮。


3.2.5.磨削过程中,机床不准离人。下班时清理场地。


3.2.6.更换砂轮应遵守磨工一般安全规程。开车时要先装好砂轮防护罩,方可开车。

3.3管端抛(磨)光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3.3.1.工作前要检查抛(磨)光机是否牢固完好,防护罩是否完整有效。更换砂轮应遵守磨工一般安全规程。定期清扫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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