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首页 >> 认证知识 >> ISO9000 >> 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产品2 第3页

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产品2

最近更新:2014/5/23 | 人气: 15112

6.2 气压制动软管
汽车和挂车的气压制动软管应符合GB 16897—1997《制动软管》的6.2.1-6.2.5条的要求。
6.3 真空制动软管
汽车真空制动软管应符合GB 16897—1997《制动软管》的7.1.1-7.1.3条的要求。
7 驾驶员前方视野
M1类汽车的驾驶员前方视野应符合GB 11562—1994《汽车驾驶员前方视野要求及测量方法》的要求。
8 后视镜和下视镜
8.1 后视镜
汽车的后视镜应符合GB 15084—1994《汽车后视镜的性能和安装要求》的要求。
8.2 下视镜
车长大于6米的平头汽车的下视镜应符合GB 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第11.2.1-11.2.3条要求。
9 风窗玻璃除霜装置
各类汽车均应装备风窗玻璃除霜装置,其中M1类汽车应符合GB 11556—1994《汽车风窗玻璃除霜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的要求。
10风窗玻璃除雾装置
各类汽车均应装备风窗玻璃除雾装置,其中M1类汽车应符合GB 11555—1994《汽车风窗玻璃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的要求。
11 风窗玻璃刮水器
各类汽车均应装备风窗玻璃刮水器,其中M1类汽车应符合GB 15085—1994《汽车风窗玻璃刮水器、洗涤器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的要求。
12风窗玻璃洗涤器
各类汽车均应装备风窗玻璃洗涤器,其中M1类汽车应符合GB 15085—1994《汽车风窗玻璃刮水器、洗涤器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的要求。
13 照明及信号装置
汽车和挂车的照明及信号装置安装应符合GB 4785—1998《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的要求。
14 前照灯
14.1 光束照射位置及发光强度
汽车的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及发光强度应符合GB 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第7.4.1、7.4.2、7.4.5、7.5条要求。
14.2 配光性能
汽车的前照灯配光性能应符合GB 4599—1994《汽车前照灯配光性能》的要求。
15 转向信号灯
汽车和挂车的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应符合GB 17509—1998《汽车和挂车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的要求。
16 位置灯、示廓灯和制动灯
汽车和挂车的位置灯示廓灯和制动灯配光性能应符合GB 5920—1999《汽车及挂车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和制动灯配光性能》的要求。
17 倒车灯
汽车和挂车的倒车灯配光性能应符合GB 15235—1994《汽车倒车灯配光性能》的要求。

转载请注明:http://www.cniso.com.cn/book-378/




相关资料下载

最新发布认证知识

咨询热线:
13925768373
13925767953
13925760773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