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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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分析天平(0.1mg);(二)天平(0.1g);(三)干燥箱;(四)微生物培养箱(仅适用于可可脂);(五)索氏抽提及通风装置(或阿贝折光仪和超级恒温器,仅适用于可可粉和可可液块产品);(六)标准筛(孔径大小依据产品及等级确定,仅适用于可可粉和可可液块产品);(七)马福炉(仅适用于可可粉产品);(八)酸度计(仅适用于可可粉产品);(九)阿贝折光仪(仅适用于可可脂产品);(十)温度计(分度值0.1℃,仅适用于可可脂产品);(十一)电冰箱(仅适用于可可脂产品);(十二)灭菌锅(仅适用于可可粉和可可液块产品);(十三)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仅适用于可可粉和可可液块产品);(十四)微生物培养箱(仅适用于可可粉和可可液块产品);(十五)生物显微镜(仅适用于可可粉产品)。
七、检验项目
可可制品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项目按下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4次。
可可制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1
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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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可可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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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可可粉和可可液块需检测此项目
3
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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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可可粉需检测此项目
4
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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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可可粉需检测此项目
5
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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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可可粉和可可液块需检测此项目
6
pH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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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仅可可粉需检测此项目
7
色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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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可可脂需检测此项目
8
折光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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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可可脂需检测此项目
9
水分及挥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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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可可脂和可可液块需检测此项目
10
游离脂肪酸(以油酸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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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可可脂需检测此项目
11
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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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可可脂需检测此项目
12
皂化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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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可可脂需检测此项目
13
熔点(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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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可可脂需检测此项目
14
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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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可可脂需检测此项目
15
菌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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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可可粉和可可液块需检测此项目
16
酵母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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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可可粉和可可液块需检测此项目
17
霉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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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可可粉和可可液块需检测此项目
18
大肠菌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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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可可粉和可可液块需检测此项目
19
致病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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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可可粉和可可液块需检测此项目
20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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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可可粉需每批必检出厂检验项目中的大肠菌群和致病菌。
八、抽样方法
根据企业申请发证产品的品种进行抽样,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1种该企业的主导产品进行检验。如企业申请1种以上品种,可按下列顺序随机抽取1种产品进行检验:①可可粉 ②可可液块 ③可可脂。所抽样品须为相同生产日期,保质期内的合格产品。每种产品随机抽取4件,样品总量不得少于1千克,抽样样品基数不少于200件。
上述抽样样品分成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