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3个月,中止施工满一年,核验许可证,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重新办理开工报告。
2.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
3. 一般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最迟30日。
4. 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5. 从业人员超300人,应设专职安全员。
6. 特重大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重伤,1亿元经济损失,罚200-500万,重大10-30人死亡,50-100人重伤,5000万到1亿损失,罚50-200万,较大3-10人死亡,10-50重伤,1000万-5000万损失,罚20-50万,一般,3人以下,10人以下重伤,1000万以下损失,罚10-20万。
7. 安全事故发生后应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质量事故24小时内报告。
8. 事故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
9. 自事故发生之日超30日内,伤亡人数有变化的,应补报,道路,火灾事故有变化7天内上报。
10. 60日内出报告 ,可延长60天,共120天。
11.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人民政府收到报告15日内批复,特重大事故30日内批复,延长时间30天,从事故调查到处理最长不超过180天(半年)。
12. 建设单位应自开工报告批准15日内,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备案。
13. 建设单位在拆除工程15日前,报备。
14. 在建建筑工程和不动产在抵押时才要登记,不动产只有登记了才产生效力,在建船舶可以抵押但是不要登记的。
15. 影响评价批准超5年,重审。
16. 重大环境影响,全面评价,轻度影响,编制报表,很小影响,填报登记表。
17. 未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用了的房子,然后出现问题,找承包商(非施工单位,因为有可能是勘察,设计的原因)解决。
18. 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试运行3个月,3个月后进行环保设施验收。
19. 环境保护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0. 若施工单位有安全隐患(非严重),要求整改即可,不用要求停工。
21. 总承包单位对现场安全负总责。
22. 安全生产从业人员有7权利(知批拒避赔用教)3义务(遵规学习报告)。
23.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建造师监督。
24.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25. 特重事故大国务院,重大省级,较大市级,一般县级进行事故调查。
26. 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人从受处罚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该专业。
27.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制定,项目负责人只负责落实(只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其它落实)。
28. 垂直运输,安拆工,爆破工,超重信号工,登高加设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证。
29. 编制专项方案: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模板,起吊,脚手架,拆除爆破,其它等,由总工,总监签字。
30. 深基坑,地下暗挖,高大模板工程要专方案,专家论证。
31. 意外伤害除现已不强制买,工伤险成了强制除,由施工单位购买。
32. 事施工起重机械定期检验、监督检验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核准。
33. 施工许可证针对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针对施工单位。
34. 向县级申请施工许可证条件:用地批准手续,规划许可证,拆迁进度,有施工企业,有图纸和技术资料,有质量和安全措施,资金到位(1年内50%,一年以上30%)。
35. 安全许可证向省级申请,央企向国务院申请。
36. 安全许可证有效期3年,期满前3个月延期,延期3年,变更企业情况在变更后10内变更手续。
37. 建设单位向县级送审施工图。
38. 竣工验收条件:完成合同,完整资料,试验报告,质量合格文件,保修书。
39. 总监签字3项:专项方案,付工程款,竣工验收。
40. 工程质量保修书内容:保修范围,期限,责任。
41. 最低保修期限:基础为合理使用年限,防水5年,供热冷2个采暖,供冷期,电气、排水、安装、装修2年。
42.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43.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12,24个月(不能长于最低保修期2年)。
44. 发包人不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45. 质保金扣留5%。
46.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核实,核实后14天内返还,共28天。
47. 采购方式:建设单位采购,承包商采购,双方约定的供应商供应。
48. 工程竣工验收后5日内,向安托部门报送质量监督报告。
49. 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合格15日内,报备。
50.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进行监督。
更新时间:2024/4/13 14:5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