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律法规的获取与确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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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确定、更新公司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提供获取途径,并为体系的运行提供依据,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有关环境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获取更新和确定其适用性的工作。
3、职责
3.1文管中心负责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获取、更新、发放,确定适用性,检查遵守情况。
3.2各部门应遵守已确定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名词定义
无
5、作业程序
5.1 获取的途径与频率
5.1.1 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从环保法律法规的书籍及地方环保局获取。并订阅《中国环境报》,遇有新颁布或更改的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应摘录并记录。
5.1.2 省市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从省市的环保局获取,并与其建立联系,以获取最新的环保资料。
5.1.3 每半年进行一次广东省及深圳市的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获取与更新工作。
5.2 适用性确定
5.2.1 适用性的确定由公司文管中心在一周内确认,依据为:
(A)与公司的活动、产品、服务相关的。
(B)必须为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
5.2.2 经过确定适用于本公司的环保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要填写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和“环境保护标准清单”。
5.2.3 当现行的法律、法规、环境标准和其他要求更新时,应重新确认。
5.2.4 当公司的活动、产品或服务发生改变时,对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作相应的更新。
5.3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发放与实施
5.3.1 对确认适用公司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由文管中心进行编号,发至各相关部门。收发工作按《文件资料控制程序》执行。
5.3.2 各部门要组织学习与本部门有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并在体系运行中严格遵守。
6、相关文件
6.1《文件资料控制程序》
7、记录
7.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
7.2 环境保护标准清单
1、目的
为确定、更新公司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提供获取途径,并为体系的运行提供依据,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有关环境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获取更新和确定其适用性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