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加工用水卫生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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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确保食品生产加工用水安全卫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食品生产加工用水的安全卫生的管理。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供、排水系统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
3.2质检部负责生产用水的检验监控工作。
4.控制要点
4.1自备水源,且远离污染源,水井设有井房,且井口封闭牢固,供水系统使用无缝金属管加以保护,以防虫和鼠类等污染,供水系统设专人负责管理。
4.2 水质标准
4.2.1生产用水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2.2原料冲洗工序使用的循环水有效氯浓度为20~25ppm,杀菌冷却水有效氯浓度为3~5ppm,杀菌冷却排放水余氯浓度为0.5-1.0ppm.
4.3 监控
4.3.1质检部要每季生产前将加工用水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按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全项目检验,以便对水质状况进行监控,并将水质检验报告存档备案。
4.3.2生产期间,质检部每周对生产场所的水笼头依次采集水样进行微生物、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等项目检验,并填写生产用水检验记录。
4.3.3原料清洗工序循环水的有效氯、杀菌冷却水有效氯,每小时测定一次,杀菌冷却排放水每锅进行一次测试。
4.4 供水设施的控制和使用
4.4.1生产用水蓄水池要有完善的防尘、防虫、防鼠的措施,生产前蓄水池必须清洗消毒一次,并将清洗消毒情况记录在《蓄水池清洗消毒记录》表中。
4.4.2供水设施要保持完好,一旦损坏立即修复,避免供水设施被污染。
4.4.3供水系统和排水系统管道应单独设置,不得相互连接,避免造成水质污染。
4.4.4罐装工作台要有将废水直接导入地面的装置,车间打扫卫生用的软水管,用后随时盘好,管口不得接触地面。
4.5 公司应绘制详细的供水网络,以使对生产供水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
4.6 废水排放
4.6.1污水处理应符合国家环保部门的要求,污水处理池应远离生产车间。
4.6.2车间污水排放阴沟应加蓖子,与外界接口处要有防虫、鼠类装置,且污水流向由高清洁区向低清洁区。
4.7 纠偏
4.7.1车间供水设施发生问题,应及时通知生产部进行维修。
4.7.2监控过程中,发现生产用水水质异常时,马上停止使用并向质检部报告,质检部立即对其进行检测,查找原因直到问题得到解决时方可使用。
4.8 水的监控、维护及问题处理都要有记录,且保持。
5.相关记录
《生产用水检验记录》
《蓄水池清洗消毒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