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22000程序文件-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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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保持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准确度和所需的精密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监视和测量装置 (包括租用的和由需方提供的)控制。
3 职责
3.1 品管部负责本程序的制订、更改及监督实施。
3.2 采购部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采购。
3.3 品管部试验室负责组织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校准、周期送检、标识、维护保养,并监督检查。
4. 工作程序
4.1 购置
4.1.1使用部门应根据测量的属性、范围、准确度、使用环境和测量能力选择适用的检测设备。
4.1.2 检测设备的购置由品管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由采购部实施采购。
4.2 标识
使用单位凡校准后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应做出标识,以证明该设备处于有效期内,并在标识上注明设备编号和有效期等。
4.3 校准、保养和维修
4.3.1对于新购置的和原有的需外送的检测装置必须按照规定的检测周期,送国家认可的检定单位进行检定,使用时必须具备合格证明或合格标识。检定证书正本由资料员保存,并要进行登记整理。
4.3.2 检测装置应由各专业操作人员管理,经常保养,保持良好状态,检测装置的保养,贮存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中的要求。
4.3.3 使用部门对确认有故障或失准的检测装置要及时送修理部门调修,严禁自行拆卸。
4.4使用
4.4.1 检测装置在使用时,要保证测量精度为已知,确保能满足规定的要求。
4.4.2 检测装置的使用环境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或使用说明书规定。
4.4.3 当发现检测装置偏离校准状态时,立即停止使用,检测设备使用部门技术负责人应立即评定已测试结果的有效性,追踪使用该设备检测产品的流向,评价以往检测结果的有效性,确定重新检测的范围并实施。试验室会同使用人对设备偏离校准状态的原因进行分析,对该装置进行维修和重新校准,并将评定结果做好记录。
4.5 分级管理
4.5.1各项目部试验室在年初制订周检计划,组织及时送检。
4.5.2 新购检测设备经鉴定合格入帐后方可使用。
4.6 当对装置的准确性产生怀疑时,或装置修理后、装置迁移后使用部门应对测试设备进行复检。
4.7 各装置使用部门应设立设备台帐,并记录装置的鉴定,校准,维修,运行状态,并把检定证明复印件及台帐记录报送公司试验室一份。
4.8不能修复或无修理价值的检测装置,使用单位填写报废单,审批后方可报废。
4.9 所有检验测量装置的记录至少保存两个检定周期。对检测装置的记录,当顾客要求查阅时各使用单位应予提供,以证实检测装置的功能是适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