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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 食用植物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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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T15688  动植物油脂中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GB/T17377  动植物油脂  脂肪酸甲酯的气相色谱分析GB/T7756-1999  色拉油通用技术条件NY/T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NY/T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NY/T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NY/T658  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QB2395  食品添加剂  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Codex Stan 229 Recommended Methods of  Analysis for Pesticide Residues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精制油  refinded  oil油料经过加工精炼,符合本标准中精制油等级指标的食用油产品,能直接食用。4  要求4.1 原料及产地要求禁止使用转基因原料生产绿色食品食用植物油。原料生产中农药和肥料的使用应符合NY/T393和NY/T394的规定。原料产地应符合NY/T391的规定。4.2 感官要求绿色食品食用植物油应澄清透明,气味、口感良好、无异味。4.3  特征要求特征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751-2003绿色食品   食用植物油Green food—Edible vegetable oils

农业部2003-12-01发布 2004-03-01实施
前言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油料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光明、李培武、杨湄、陈洪、郜维娓、吴渝、汪雪芳、张文、谢立华。绿色食品  食用植物油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食用植物油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申报和使用绿色食品标准的9类食用植物油,包括菜籽油、低芥酸菜籽油、大豆油、花生油、芝麻油、葵花籽油、棉籽油、玉米油、山茶油。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T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T5009.21 粮、油、菜中西维因残留量的测定GB/T5009.22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GB/T5009.27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GB/T5009.30 食品中叔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与2,6-二叔丁基对甲酚(BHT)的测定GB/T5009.37 食品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143 蔬菜、水果、食用油中双甲脒残留量的测定GB/T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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