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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qs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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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产品包括所有以各种果(蔬)或其浓缩汁(浆)为原料,经预处理、榨汁、调配、杀菌、无菌灌装或热灌装等主要工序而生产的各种果(蔬)汁及其饮料产品。不包括原果汁低于5%的果味饮料及果醋类饮料。


二、基本生产流程和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以浓缩果(蔬)汁(浆)为原料


        水 + 辅料


             ↓


浓缩汁(浆)→稀释、调配→杀菌→无菌灌装(热灌装)→灯检→成品


2.以果(蔬)为原料


果(蔬)      水 + 辅料


↓            ↓


预处理→榨汁→稀释、调配→杀菌→无菌灌装(热灌装)→灯检→成品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质量控制;生产车间,尤其是配料和灌装车间的卫生管理控制;水处理工序的管理控制;管道设备的清洗消毒;配料计量;杀菌工序的控制;瓶及盖的清洗消毒;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设备、环境、原辅材料、包装材料、水处理工序、人员等环节的管理控制不到位,易造成化学和生物污染,而使产品的卫生指标等不合格;原料质量及配料控制等环节易造成原果汁含量与明示不符、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1.对于生产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的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水处理车间、配料车间、包装瓶及盖清洗消毒车间、杀菌及自动灌装封盖车间、包装车间等生产场所。各生产车间进口处须安装手的清洗消毒设施(应采用非手动式开关)以及符合要求的鞋靴消毒池(或其他设施)。


2.生产车间依其清洁度要求应分为:非食品生产处理区(办公室、配电、动力装备等)、一般作业区(品质实验室、原料处理、仓库、外包装等)、准清洁作业区(杀菌车间、配料车间、预包装清洗消毒车间等)、清洁作业区(灌装车间等)。各区之间应给予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3.准清洁区和清洁作业区应相对密闭,设有空气处理装置和空气消毒设施,清洁作业区应为10万级以上洁净厂房,入口处应设有人员和物流净化设施。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果(蔬)预处理设施(适用直接以果蔬为原料);2.榨汁机或制浆机(适用直接以果蔬为原料);3.水处理设备;4.贮罐;5.杀菌设备;6.自动灌装封盖设备;7.生产日期和批号标注设施;8.管道设备清洗消毒设施。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19297—2003《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使用的水果(蔬菜)或其浓缩汁(浆)应符合生产的基本要求和GB17325-1998《食品工业用浓缩果疏汁(浆)卫生标准》等有关标准的要求;其他原辅材料应符合GB10791-1989《软饮料原辅材料的要求》的规定;包装材料应符合GB10790-1989《软饮料的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规定。原辅材料中涉及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采购获证企业的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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