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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最近更新:2014/6/30 | 人气: 16412
瓶(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瓶(桶)装饮用水是指密封于塑料瓶(桶)、玻璃瓶或其他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瓶(桶)装饮用水产品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瓶(桶)装饮用纯净水以及瓶(桶)装饮用水等产品。不包括矿物质水等向水中加过各种物质的产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饮用天然矿泉水及瓶(桶)装饮用水的生产工艺
水源水→粗滤→精滤→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
                             ↑
                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
2.饮用纯净水的生产工艺
水源水→粗滤→精滤→去离子净化(离子交换、反渗透、蒸馏)→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
              ↑
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
(二)关键控制环节。
水源、管道及设备等的维护及清洗消毒;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杀菌设施的控制和杀菌效果的监测;纯净水生产去离子净化设备控制和净化程度的监测;瓶(桶)及盖清洗消毒车间、灌装车间环境卫生和洁净度的控制;包装瓶(桶)及盖的质量控制;消毒剂选择的使用;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水源、设备、环境、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人员等环节的管理控制不到位,易造成化学和生物污染,而使产品的卫生指标等不合格。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1.必须设置水处理车间、灌装车间、回收容器清洗消毒间、包装车间、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等生产场所。回收桶不得露天存放,以免受到污染。
2.水处理、容器清洗消毒和灌装车间的进口处须安装手的清洗消毒设施(应采用非手动式开关)及鞋靴消毒池(或其他消毒设施);容器清洗消毒车间、灌装车间应设置空气净化消毒设施,入口处应有风淋设施;灌装车间的空气清洁度应达到10000级且灌装局部空气清洁度应达到100级,或者灌装车间的空气清洁度整体应达到1000级。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粗滤设备;2.精滤设备;3.杀菌设备;4.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设施;5.管道设备清洗消毒设施;6.空气净化设备及风淋门;7.自动灌装封盖设备;8.灯检设施;9.生产日期和批号标注设施;10.去离子净化设备(适用瓶装饮用纯净水,如离子交换、反渗透或蒸馏装置等)。
水处理设备、灌装线、输水用管材、管件和储水器以及用于水处理、灌装和其他设施消毒的设备必须是经监管部门许可的产品。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8537-1995《饮用天然矿泉水》;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GB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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