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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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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抽样基数:同一批次的大米产品不得少于50袋。


    抽样数量:为5kg,混样后平均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


    样品及抽样单内容经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九、其他要求


    本类产品允许分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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