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首页 >> 认证知识 >> 社会责任验厂 >> 质量手册(一) 第3页

质量手册(一)

最近更新: | 人气: 13692


本手册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社会责任方面的活动,包括禁止童工和保护未成年工、禁止强迫劳动、安全卫生、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禁止歧视、禁止不当惩罚性措施、工作和休息时间、工资报酬和福利、以及供应商和分包商管理等。
四 定义

(1)公司

任何负责实施本标准各项规定的组织或企业的整体,包括所有员工(即董事、主管、经理、监察以及非管理类人员,不论是直接聘用、合同制聘用或以其它方式代表公司的人员) 。

(2)供应商/分包商

给公司提供货物和/或服务的实体,它所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构成公司生产的货物和/或服务的一部份,或者被用来生产公司货物和/或服务。

(3)分供商

在供应链中直接或间接向供应商提供货物和/或服务的经营实体,它所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构成供应商和/或公司生产的货物和/或服务的一部份,或者被用来生产供应商和/或公司的货物和/或服务。

(4)补救行动

因违反SA8000标准所涉及的工人权利规定而对工人或前任雇员采取的补救行动。

(5)纠正行动

为确保不符点立即和持续纠正而实施的系统性改变或解决办法。

(6)利益相关者

关心公司社会行为或受此影响的个人或团体。公司主要利益相关者可分为四类,即(1)雇员及其代表,(2)所有者、股东投资者及其代表,(3)客户或消费者,(4)供应商和分包商及其他商业伙伴。

(7)儿童和童工

儿童是指任何十五岁以下的人。若当地法律所规定最低工作年龄或义务教育年龄高于十五岁,则以较高年龄为准。如果当地法律规定最低工作年龄为十四岁,符合国际劳工组织第138号公约有关发展中国家的例外规定,则以较低年龄为准。

中国劳动法规定,儿童是指任何年龄不满16周岁的人,童工是任何年龄低于16周岁的少年所从事的有经济收入的劳动。

(8)救济儿童

为保障曾从事童工现被遣散儿童之安全、健康、教育和发展而采取的所有必要的支援及行动。

(9)未成年工

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根据中国劳动法,未成年工是任何年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的工人。

(10)强迫劳动

任何人在任何受惩罚威胁下被榨取的非志愿性工作或服务,或者为偿还债务而要求的工作或服务。
(11)家庭工人

在直接或间接的合约条件下,不在公司场所为某公司工作,根据雇主的要求通过提供产品或服务获得报酬的人,不管由谁提供设备、材料或其他供应。

管理手册 :公司根据SA8000国际标准和公司社会责任政策和目标,全面地描述公司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一系列文件,集中表述公司的社会责任保证能力,主要供公司管理层、客户及第三方认证机构参考之用。

转载请注明:http://www.cniso.com.cn/book-6263/




相关资料下载

最新发布认证知识

咨询热线:
13925768373
13925767953
13925760773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