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首页 >> 认证知识 >> ISO14000 >> 废液、大气、废弃物及噪声防治程序 第2页

废液、大气、废弃物及噪声防治程序

最近更新: | 人气: 13067



2 )一般固体废弃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例如报废零件、废设备、废金属) ;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例如废纸箱、废木箱、木架) ;原材料采购中带来的废弃物( 例如废弃包装带,包装箱) ;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废纸等


5.3.2 危险废弃物存放总务人事规划区域,分类存放.有新产出的危险废弃物及时给予安排区域存放.


1) 各产出废油的部门将废油装入油桶,放入废油存放区。          


2) 其他不常产出的危险废物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情况下,存放到各自的存放区给予合理的处置.

3)废油桶及废化学品桶,放入废桶存放区。


     5.3.3 一般固体废弃物存放


1) 总务人事规定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存放场所,对不同的废物进行分类,给予明确标识。


        2) 废纸箱(基本无油迹)、废弃办公用纸、废报纸、废塑料袋(膜)放入一般可回收废物区。


        3) 废铁皮、废铁箱等常见废金属放入一般废金属区。


        4) 废弃零件及废弃原材料放入废弃零件及废料区。


        5) 已经报废不用的机器放入废机器区。


        6) 坏木架放入废木架区。


        7) 其余不可回收废弃物放入不可回收及生活垃圾区。


8) 存放废物的场所须保持地面清洁。


 5.3.4 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处置


危险废弃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3.5 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


        1) 废物的处理处置应优先考虑资源的再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 不可回收的废弃物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所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处置。 (每2天一次)


        3) 可回收的一般废物与废木架每天由清洁人员整理,再转卖给物资回收公司。


        4) 一般废金属与废机器产生达一定量后总务人事通知回收单位前来回收处理。


5) 废弃零件与废弃原材料由回收单位及时前来作回收处理。


6)总务人事每月检查一次固体废物的存放和处置情况,并记录检查结果。(记录“废弃物管理状况检查表”中)


5.3.6   一般固体废物的管理 


        1) 垃圾分类要坚持“从源头分离”的原则。各部门务必在倒垃圾之前先将废弃物品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进行分离,分别装入两只标识不同的垃圾桶 。

  2) 新制作的垃圾桶投入使用后,公司将禁止再使用废油桶或铁筐盛装垃圾。


3) 新的垃圾桶及小推车要放在指定的位置并保持其外部清洁、光亮,做到正确使用、悉心爱护,如有损坏或丢失,责令当事人照价赔偿并给予适当罚款。


        4) 员工应严格按垃圾区的铭牌指示将废弃物品堆放在指定区域内。


        5) 垃圾要入区,绝对禁止将垃圾倒在垃圾区域以外的任何地方,公司任何员工,包括临时工、清洁工均有权力监督、指责、举报。总务人事将对肇事者从严处理。

转载请注明:http://www.cniso.com.cn/book-2957/




相关资料下载

最新发布认证知识

咨询热线:
13925768373
13925767953
13925760773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