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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液、大气、废弃物及噪声防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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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有效地防止废液污染、防治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减少固体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保证噪声达到环境保护标准,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到有废液排放的部门、排放废气的部门和岗位、在生产、办公、生活和其他活动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噪声的管理。


3、职责


3.1总务人事负责废液的委外处理;


3.2 产生固体废弃物的部门协助进行本部门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分类管


理和处理处置。


3.3 制造部负责对废原料的回收再利用。


3.4采购负责对采购的易挥发性药品和易燃燃料包装的严密性和搬运进行监督。


3.5 驾驶员负责对公司运输车辆废液排放进行控制。


3.6总务人事负责公司危险固体废弃物、一般固体废弃物及废弃零件(除废弃零件和废弃原材料)的处理处置。


3.7采购负责采购合格的燃油。


4、名词定义


     无


5、作业程序


   5.1废液处理


     5.1.1本公司产生的生活废液经过格栅过滤和初步沉淀处理,然后送入化粪池,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5.1.2 本公司产生的抽丝冷却废液,由制造部桶装;品管课实验产生的污液由品管桶装,月底最后一天将由总务对制造.品管的废液量进行收集。


   5.2 废气控制


     5.2.1 原料要求涉及使用燃料部门须采用低含硫量燃油和清洁燃料。

5.2.2 在化学物质的使用方面,要严格按照工序操作标准,要按药品添加量添加,防止产生更多的气体污染物的产生和挥发。


5.2.3 添加或使用易挥发性化学物质时,应对使用过的药桶应立即盖好盖子(或塞子)。


     5.2.4 任何人在使用化学物质的过程中,应先检查药品包装(或盛载物)是否安全密闭,若发生打翻、泄漏、溅出易挥发性的药品,应立即用自来水稀释,防止大量化学气体挥发污染环境。


     5.2.5 相关人员取、拿、搬运易挥发药品时不能有扔、丢、砸、碰等易造成盛载物或包装损坏的不良动作行为。


     5.2.6 供应商等相关方应提供和保证燃料或药品的高品质和良好包装,防止泄漏挥发。


     5.2.7 对有易挥发性气体污染物的药品贮存区应保持避光低温(室温以下)通风等措施。


     5.2.8公司车辆,总务人事要确保汽车进行定期年检,以保证汽车尾气排放达标。


5.2.9 任何人不得在公司地域内焚烧沥青、废油、油毡、油纸、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它能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倾倒恶臭气体的物质。


   5.3 固体废弃物


5.3.1分类


1) 危险废物:参照1998年1月4日颁布,自1998年7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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