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液、大气、废弃物及噪声防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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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在化学物质的使用方面,要严格按照工序操作标准,要按药品添加量添加,防止产生更多的气体污染物的产生和挥发。
5.2.3 添加或使用易挥发性化学物质时,应对使用过的药桶应立即盖好盖子(或塞子)。
5.2.4 任何人在使用化学物质的过程中,应先检查药品包装(或盛载物)是否安全密闭,若发生打翻、泄漏、溅出易挥发性的药品,应立即用自来水稀释,防止大量化学气体挥发污染环境。
5.2.5 相关人员取、拿、搬运易挥发药品时不能有扔、丢、砸、碰等易造成盛载物或包装损坏的不良动作行为。
5.2.6 供应商等相关方应提供和保证燃料或药品的高品质和良好包装,防止泄漏挥发。
5.2.7 对有易挥发性气体污染物的药品贮存区应保持避光低温(室温以下)通风等措施。
5.2.8公司车辆,总务人事要确保汽车进行定期年检,以保证汽车尾气排放达标。
5.2.9 任何人不得在公司地域内焚烧沥青、废油、油毡、油纸、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它能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倾倒恶臭气体的物质。
5.3 固体废弃物
5.3.1分类
1) 危险废物:参照1998年1月4日颁布,自1998年7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 )一般固体废弃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例如报废零件、废设备、废金属) ;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例如废纸箱、废木箱、木架) ;原材料采购中带来的废弃物( 例如废弃包装带,包装箱) ;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废纸等
5.3.2 危险废弃物存放总务人事规划区域,分类存放.有新产出的危险废弃物及时给予安排区域存放.
1) 各产出废油的部门将废油装入油桶,放入废油存放区。
2) 其他不常产出的危险废物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情况下,存放到各自的存放区给予合理的处置.
3)废油桶及废化学品桶,放入废桶存放区。
5.3.3 一般固体废弃物存放
1) 总务人事规定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存放场所,对不同的废物进行分类,给予明确标识。
2) 废纸箱(基本无油迹)、废弃办公用纸、废报纸、废塑料袋(膜)放入一般可回收废物区。
3) 废铁皮、废铁箱等常见废金属放入一般废金属区。
4) 废弃零件及废弃原材料放入废弃零件及废料区。
5) 已经报废不用的机器放入废机器区。
6) 坏木架放入废木架区。
7) 其余不可回收废弃物放入不可回收及生活垃圾区。
8) 存放废物的场所须保持地面清洁。
5.3.4 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处置
危险废弃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