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SMS审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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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验证OHSMS所规定的活动是否符合OHS管理工作的计划安排和标准的要求,以确保OHSMS持续有效地运行,特制定本成效。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OHSMS内部审核活动
3. 职责
3.1 最高管理者批准聘任OHSMS内审员。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年度内审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并负责审核报告的批准。
3.3 安全处负责制定年度内审计划,组织内审组,提出审核组长,审核员名单。
4. 工作程序
4.1 内审员的资格与聘任
4.1.1 内审员的资格要求
a.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职称。
b.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
c.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综合评价能力。
d.接受培训机构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e.坚持原则,保持公正客观的立场。
4.1. 2内审员的聘任 内审员需经最高管理者正式批准聘用,一次聘任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后由总公司重新考核后聘用。
4.2每年年初安全处编制年度审核计划,经管理者代表审核,于每年1月底前报最高管理者批准后发至有关单位。一般情况下,每年开展12次内审活动,必要时,经最高管理者批准可增加审核次数。
4.2.1年度审核计划的内容:
a.审核的目的和范围。
b.审核的时间。
c.审核的频次(可根据需要安排)等。
4.3审核准备
4.3.1每次审核前,安全处编制“审核工作计划”,其主要内容是:
a.审核的目的。
b.审核的范围。
c.审核的依据。
d.审核组成员及分工。
e.审核日程安排。
4.3.2根据受审单位及工作内容,由安全处提出审核组长及审核员人选,审核组成员需由具有内审员资格并与所审核活动无直接责任的人员担任。审核组长负责审核的具体组织工作。
4.3.3“审核工作计划”经安全处处长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安全处于审核前5天编号发至受审核单位;
4.3.4审核组由2人或2人以上组成,由审核组长根据审核计划进行分工。
4.3.5审核组长组织审核员学习有关文件,编制审核检查表,并准备好审核工作记录及审核所依据的资料。
4.3.6受审核单位收到“审核工作计划”后,如果对审核的日程安排有异议,可在接到“审核工作计划”的2日内与安全处联系,通过协调另行安排;协商后仍不能一致时,由安全处汇报管理者代表予以解决。
4.3.7审核前受审核单位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研究确定陪同人员及所需要的资源等。
4.4审核实施
4.4.1审核组长组织召开审核的首次会议,安排本次审核。首次会议内容包括:
a.明确审核的目的和范围;
b.介绍审核组成员,与陪同人员见面,建立审核组与受审核方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