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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生产进行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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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生产异常报告单1、定义  本标准所指的生产异常。是指造成制造部门停工或生产进度延迟的情形,由此造成的无效工时,亦可称为异常工时。生产异常一般指下列异常:⑴、计划异常因生产计划临时变更或安排失误等导致的异常。⑵、物料异常因物料供应不及时(断料)、物料品质问题等导致的异常。⑶、设备异常因设备、工装不足或故障等原因而导致的异常。⑷、品质异常因制程中出现了品质问题而导致的异常,也称制程异常。⑸、产品异常因产品设计或其他技术问题而导致的异常,或称机种异常。⑹、水电异常因水、气、电等导致的异常。 2、生产异常报告单内容发生生产异常,即有异常工时产生,时间在十分钟以上时,应填具《异常报告单》。其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项目:⑴、生产批号填具发生异常时正在生产的产品的生产批号或制造命令号。⑵、生产产品填具发生异常时正在生产的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⑶、异常发生单位填具发生异常的制造单位名称。⑷、发生日期填具发生异常的日期。⑸、起讫时间填具发生异常的起始时间、结束时间。⑹、异常描述填具发生异常的详细状况,尽量用量化的数据或具体的事实来陈述。⑺、停工人数、影响度、异常工时分别填具受异常影响而停工的人员数量,因异常而导致时间损失的影响度,并据此计算异常工时。⑻、临时对策由异常发生的部门填具应对异常的临时应急措施。⑼、填表单位由异常发生的部门经办人员及主管签核。⑽、责任单位对策(根本对策)由责任单位填具对异常的处理对策。 3、使用流程⑴、异常发生时,发生部门的第一级主管应立即通知技术部门或相关责任单位,前来研究对策,加以处理,并报告直属上级。⑵、制造部门会同技术部门、责任单位采取异常的临时应急对策并加以执行,以降低异常的影响。⑶、异常排除后,由制造部门填具《异常报告单》一式四联,并转责任单位。⑷、责任单位填具异常处理的根本对策,以防止异常重复发生,并将《异常报告单》的第四联自存,其余三联退生产部门。⑸、制造部门接责任单位的异常报告单后,将第三联自存,并将第一联转财务部门,第二联转生产部门。⑹、财务部门保存异常报告单,作为向责任厂商索赔的依据,及制造费用统计的凭证。⑺、主管部门保存异常报告单,作为生产进度管制控制点,并为生产计划的调度提供参考。⑻、生产部门应对责任单位的根本对策的执行结果进行追踪。 二、相关规定1、异常工时计算规定⑴、当所发生异常,导致生产现场部分或全部人员完全停工等待时,异常工时的影响度以100%,计算(或可依据不同的状况规定影响度)。⑵、当所发生的异常,导致生产现场需增加人力投入排除异常现象(采取临时对策)时,异常工时的影响度以实际增加投入的工时为准。⑶、当所发生的异常,导致生产现场作业速度放慢(可能同时也增加人力投入)时,异常工时的影响度以实际影响比例计算。⑷、异常损失工时不足’%分钟时,只作口头报告或填入《生产日报表》不另行填具《异常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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