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首页 >> 认证知识 >> ISO9000 >> 文件和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第4页

文件和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最近更新:2014/7/16 | 人气: 52235
              最新版本文件保存:
6.11.1.1  文件原稿由文控人员保存管理。
6.11.1.2  各部门/人员领有的控制文件应妥善保存,若有遗失或破损不堪辨识,应填写「文件申请单」说明原因呈管理代表核准后,向文件控制人员申请补发。
6.11.2          无效/作废文件保存:
6.11.2.1  无效/作废文件原稿,由文件控制人员加盖[作废]章后留存,以供对比新版文件修订处之用,该无效/作废的文件原稿应至少保留至后续二版文件发行时才能销毁。
6.11.2.2  复印分发的无效/作废文件,回收后不再保存,画『×』后当作废纸再利用或直接销毁。
6.12 其它规定:
6.12.1  控制文件除控制人员可依作业流程规定复印分发外,其余持有文件人   员均不得擅自复印使用,以确保文件能有效控制。
6.12.2  控制文件持有人不得在文件上书写任何文字、符号,但若认为必要标注重点时,可于重点文字上画线标识。
6.12.3   部份归类为公司机密文件者,全体员工应确保该份文件不致外流到公司以外的场所,否则一经查获,当予以严惩。
6.12.4控制文件受领部门人员调任、离职时,应将保管的文件列入移交或缴回文件控制人员。文件移交时,若发现份数不足或毁损,应由原受领部门人员提出申请补发齐全后再交接。
6.13质量记录控制
6.13.1质量记录的收集
1、        凡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作相关活动所产生的记录(包括外协厂商提供的适当记录),均应予以收集及管理。
2、          记录由各相关活动参与人员或职能人员负责收集,并加以适当的整理归档。
6.13.2记录的识别:
(1)记录应有个别的记录名称(不同的记录表单应有不同的记录有不同的编号和名称),如适用时,记录应包含日期、编号、权责人员等必要的信息。
(2)记录保存于卷宗夹时,卷宗夹的书背应注明存放记录的名称。
(3)为减少资源浪费,任何作废的记录表单若以废纸再利用,但作废面应画「×」识别,以免误导记录内容。
6.13.3记录的储存与保护:
(1)记录应以适当的环境分类归档储存,原则上记录应保存于卷宗夹并置放于档案柜中。
(2)记录如属较不常使用或需长期保存者,得于相当数量后统一收存于纸箱中保护,储存时应避免记录受潮致使记录毁损。
(3)为确保记录能清晰易于辨识内容,如保存期限超过半年者,不得以传真热感应纸做为记录使用,应先将传真纸复印后再归档保存。
(4)记录存放于卷宗夹中,应以记录发生日期、或记录编号顺序,依序排列符合逻辑方式整理,以免混乱致使记录取用时找不到。

转载请注明:http://www.cniso.com.cn/book-648/




相关资料下载

最新发布认证知识

咨询热线:
13925768373
13925767953
13925760773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