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丰供应商反恐工作指引(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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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部所有采购单要第一时间派发到货仓部。
ü 供应商所有送货单均要注明订单号、货号、中文名称、数量、重量等资料,送货单不完整需通知供应商补充资料,传真给货仓人员参考后签发货物暂收单,正式单据后补,否则可拒收货。
ü 货仓人员应严格按照采购单数量、型号,收取货物,超出及少数量要通知采购部负责人确定处理。
ü 货物超出及短少部份报表在入仓手续完毕后,应将表呈交采购部跟进。
ü 仓库负责人应将已检验合格物料分类摆放在相关位置并做好入仓卡及账簿登记。
ü 不合格物料应摆放在“次品区”或“侍处理区”,由采购部联络供应商收回。
ü 车间物料领用必须有由部门主管审核的“领料单”。
ü 所有需外发物品必须持有统筹部指令单,否则仓库不受理。
ü 货仓按“领料单”内容发放车间所需物料,并做好记录。
ü 货物发放应循“先进先出”的次序。
四、附表
年 月危险品进出仓登记表
日期
品名
规格
上月结存
进仓数量
出仓数量
结余数量
存仓地点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总计
货物(主要是成品)的进出记录文件
货物凭据管制程序
ü 本程序明确有送货单据的开具、经手、保存等管制措施,以保证我公司出进货物的帐目清晰、手续完善。对运输资料或资料系统的控制以防无许可接触,免被不法分子利用而造成盗窃或恐怖事件。
ü 本程序适用于货仓工作人员、司机等凡接触运货单及运货资料的人员。
ü 货仓工作人员核实收发货单据,点收或发放货物后签名确认,货仓主管审核、保存原始单据交公司财务负责人。
ü 货仓工作人员要收到相关的指令性文件资料方能进行收发货工作,如PMC部发出的《采购单》、船务部发出的《出货通知书》等,货仓工作人员务必核实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等,在此过程中,一定要警惕非货单物料的进入,在确认无误后才可签批。
ü 对于收发货单据,托运成品货单据等资料的原始单据于收发货后次日(最好在二十四小时内)交财务部有关分管负责人。
ü 货仓部只保存货运单据复印件一个月,在每月月底将所有复印单据交公司存盘。对于公司的运输资料和资料系统要严格保密。
收货和运输程序
目的:设立本程序以规范收货和运输动作来防止货物丢失或非准许进入,满足美国海关C-TPAT 防恐要求。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所有从事收货和运输的货仓人员和司机以及其它相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