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福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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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福利制度
为保障员工利益,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减少员工的后顾之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东省社会保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特点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员工福利制度》。
总 则第一条 福利待遇是公司在岗位工资和奖金等劳动报酬之外给予员工的报酬,是公司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一个良好的福利待遇体制能够增加员工对企业的依恋情感,从而增加企业的凝聚力。
第二条 本制度所列福利待遇均根据国家规定及企业自身情况而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公司投资控股的企业。
第一章 福利待遇的种类第四条 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按国家规定执行的福利待遇,以及根据企业自身条件设置的福利待遇。
第五条 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参加统筹保险的有:
(一) 养老保险
(二) 基本医疗保险
(三)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四) 房屋公积金
第六条 财务部负责统一将统筹保险和基金上交政府有关部门,并记入个人养老保险手册和个人住房基金磁卡。
第七条 企业设置的其他福利待遇包括:
(一) 补贴福利
(二) 休假福利
(三) 退休福利
(四) 培训福利
(五) 设施福利
第二章 福利待遇的标准第八条 养老保险:按黑龙江省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公司每月为员工支付养老保险,其计算基数为本人上年平均岗位工资,缴纳比例为20%。另外,个人需缴纳6%,且这一比例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直至达到8%
第九条 失业保险:按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公司每月为员工支付失业保险,其计算基数为本人上年平均岗位工资,缴纳比例为2%;另外,个人需缴纳1%;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享受失业保险。
第十条 工伤保险:按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公司每月为员工支付工伤保险,其计算基数为本人上年末平均岗位工资,缴纳比例为1%;另外,个人需缴纳0.5%;特殊岗位的缴纳比例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基本医疗保险:按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公司每月为员工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其计算基数为本人上年末平均岗位工资,缴纳比例为12%;另外,个人需缴纳4%;
第十二条 公司提供的补贴福利包括:
(1) 独生子女补贴:
(2) 高温降暑费:
(3) 劳动保护物品
(4) 公司规定的其他补贴。
第十三条 休假福利:
(1) 婚假:适龄员工婚假3天,符合国家规定晚婚条件(男25岁、女23岁)的员工婚假10天;
(2) 产假:女员工产假90天,剖腹产女员工产假105天,男员工护产假7天,可合并使用。怀孕职工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下同),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均需提供正规医务部门的诊断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