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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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重点是:
l 当有批量产品生产时,依据型式试验合格样品的描述,确认批量生产出来的认证产品和样品是否一致;
l 工厂是否制定了关键元器件、材料及结构变更(包括电磁兼容的要求)的控制程序通过样品描述,确认是否有变更;如有变更,是否经认证机构批准;
l 在对生产厂进行日常监督时,应确认加贴认证标志的产品是否与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相一致,变更是否经认证机构批准。
1.13 包装、搬运和储存
与第三章的"10. 包装、搬运和储存"中的审查要点结合起来讲解。
审查重点是:
l 在现场审查时,通过查阅与包装、搬运和储存相关的规定,抽查相关记录和现场观察等方式,确认其规定是否正确实施;
l 储存的环境是否适宜;
l 操作人员是否明确知道产品包装、搬运和储存的相关要求,特别是特殊物资的控制要求。
2. 认证产品的一致性审查
2.1 认证产品的一致性审查的依据
l 产品描述;
l 型式试验报告(必要时);
l 申请书;
l 相关技术标准。
l 认证机构批准的变更报告
2.2 认证产品的一致性审查
l 认证产品的铭牌、标记等应与型式试验报告上所标明的一致;
l 认证产品的结构应与型式试验测试时的样机一致;
l 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元器件应与型式试验时申报并经认证机构确认的相一致。
l 电磁兼容性能有影响的主要零部件应与型式试验时申报并经认证机构确认的相一致。
2.3 现场见证试验
l 根据现场情况从工厂成品库或生产线末端抽取认证产品,检查员指定项目,由工厂的检验员动手试验,并作好记录。
(四)现场审查的技术
1. 审查的方法
l 审查范围及目标的掌握 —— 不要偏离目标,切忌扩大范围,按审查计划进行;
l 审查部门及审查内容的确定 —— 参见教材规定的各部门审核重点;
l 不符合项的确定 —— 主要考虑不符合事实是否影响认证产品的质量保证能力及一致性,以及是系统误差还是偶然误差;是人为因素还是文件规定不合理或执行不当。
2. 搜集客观证据
l 客观证据的属性 —— 参见教材8个属性;
l 收集客观证据的方法 —— 参见教材7个问题。
3. 抽样方法 —— 抽样应具代表性。
4. 作好审查记录 —— 应能反映人、事件、时间、地点、物品、环境等状况。
5. 填写审查记录
l 不符合报告;
l 工厂审查报告(包括产品一致性报及审查测试报告)。
6. 使用审查工具
l 检查表 —— 指明审查要提的问题及审查的结果。
三、审查结束
1. 确认不符合项整改措施
l 书面确认;
l 工厂现场跟踪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