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环境监测员证书(水、大气、固体废物等)怎么获取?
环境监测员分为:辐射环境监测员、海洋环境监测员、水环境监测员、大气环境监测员、固体废物监测员、环境噪声与振动监测员。
一、环境监测员证书颁发
中国计量测试学会颁发。证书分为初中高级,初级1400,中级1600,高级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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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
国家环境标准与地方环境标准的关系:
执行上,地方环境标准优先于国家环境标准执行。
综合性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关系:
有行业性排放标准的执行行业排放标准,没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执行综合排放标准。
炉窑和锅炉的区别
工业炉窑: 工业窑和工业炉统称工业窑炉。工业窑炉主要是指那些利用燃烧反应把材料加热的装置,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锅炉:利用燃料或其他能源的热能把水加热成为热水或蒸汽的机械设备,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锅的原义是指在火上加热的盛水容器,炉是指燃烧燃料的场所。锅炉和工业窑炉最大区别在于锅炉有"锅"和"炉",而工业窑炉只有"炉"。
二、环境监测员证书效力
证书终身有效,无需年审,全国通用。
水环境质量监测
一、水资源与水污染
二、水质监测的对象和目的
三、监测项目和分析方法
四、监测方案的制订
五、水样的采集
六、水样的运输和保存
七、水样预处理
八、安全防护
九、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十、连续自动监测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 (HJ/T 92-2002)
《 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 (HJ494-2009)
《 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HJ495-2009)
《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493-2009)
《水质 河流采样技术指导》 (HJ/T51-1999)
《 水质 湖泊和水库采样技术指导》( GB/T14581-93)
《 河流流量测量规范》 (GB50179-93)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保总局编)
《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
《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规定(暂行)》(国家环保总局)
三、环境监测员培训对象
使用采样器、监测分析仪器,进行样品采集、样品分析和数据处理等工作的人员。
一、环境标准的定义
环境标准是为了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群健康,对环境保工作中需要统一的各项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所做的规定。具体讲,环境标准是国家为了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生态良性循环,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根据国家的环境政策和法规,在综合考虑本国自然环境特征、社会经济条件和科学技术水平基础上规定环境中污染物的允许含量和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的数量、浓度、时间和速度以及监测方法和其他有关技术规范。
二、环境标准的作用
1.环境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环境标准是国家环保部组织制订、审批、发布;地方环境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制订、审批、发布;
我国环境标准从制(修)订到发布实施有严格的工作程序,使环境标准具有规范性特征。
国家环境标准又是国家有关环境政策在技术方面的具体表现
2.环境标准是环境保护规划的体现
我国环境质量标准就是将环境规划总目标依据环境组成要素和控制项目在规定时间和空间内予以分解并定量化的产物。具有鲜明的阶段性和区域性特征的规划指标
四、环境监测员培训内容
1.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要求
2.污染源监测风险识别和控制要求
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
4.噪声监测技术培训与案例分析
5.1土壤污染调查监测技术
5.2土壤监测技术
6,水质监测技术要求
7.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要求
标准级别及限值的确定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级别及限值的确定
(1)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的日期确定标准执行的时段;
(2)按污水排入的受纳水域的环境功能类别,明确不同排放口废水执行的标准级别;
(3)排入城镇排水系统的按接管标准执行,无接管标准的,若城镇排水系统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执行三级标准,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应按市政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的受纳水域的功能,确定污水排放级别;
(4)同一排放口混合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污水,且每种污水的排放标准又不相同时,应按各类污水的排放标准以及最高允许排水量核算混合污水排放限值。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级别及限值的确定
(1)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的日期确定标准执行的时段;
(2)按污水排入的受纳水域的环境功能类别,明确不同排放口废水执行的标准级别;
(3)排入城镇排水系统的按接管标准执行,无接管标准的,若城镇排水系统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执行三级标准,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应按市政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的受纳水域的功能,确定污水排放级别;
(4)同一排放口混合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污水,且每种污水的排放标准又不相同时,应按各类污水的排放标准以及最高允许排水量核算混合污水排放限值。
标准级别及限值的确定
废气排放标准
(1)常用废气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注意:各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各标准时段划分及修改单。
五、环境监测员报名方式
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照片报名。
第四节 环境监测过程的质量保证
一、定义
对监测全过程进行技术上、管理上的全面监督,以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二、内容
监测全过程:监测计划的制定,采样网络,采样频率、采样时段,样品的运输和保存,分析的方法,实验室条件,人员培训,数据处理和结果表达以及编写有关的文件指南和手册等。
三、意义
保证数据准确性和可比性,以便作出正确的结论。
一、采样的质量控制:
(1)审查采样点的设置和采样时段选择的合理性和代表性
(2)采样器、流速和定时器是否经过校准,运转是否正常
(3)吸收剂是否有效,数量是否合乎要求
(4)采样器放置的位置和高度是否合乎要求,有否避开污染源的影响
(5)采样管或滤膜的安装是否正确
二、样品运输或储存中的质量保证
采样管不能倾倒,滤膜应封存在专用的洁净袋子里,避免滤膜在进入采样器之前被污染。该冷藏的必须冷藏。
三、实验室的分析质量控制
1、分析方法:采用标准分析方法或经过协同研究统一的分析方法
2、实验室内部的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图
3、采样点设置的条件:
采样点周围条件对大气监测影响极大,按现行规范:
(1)采样口水平线与周围建筑物高度的夹角应小于30°,周围自由空间的夹角大于270°
(2)采样点周围应无污染源影响,并要避开树林及吸附力较强的建筑物
(3)SO2、 NOx、总悬浮物、硫酸盐化速率的采样高度为3-15米,以5-10米为宜;降尘采样高度为5-15米,以8-10米为宜;总悬浮颗粒物、降尘及硫酸盐化速率的采样口与基础面应有1.5米以上的相对高差。
4、采样站(点)布设方法
(1) 功能区布点法:工业区、商业区、居民住宅区等
(2)网格布点法:污染源分散且分布较均匀的情况下采用
(3)同心圆布点法:污染源相对集中的情况下采用
(4)扇形布点法:以点源位置为顶点,烟云流动方向为轴线,在烟云下风向的地面上划一个扇形布点范围,扇形角以45°为宜,不能超过90°
环境监测员分为:辐射环境监测员、海洋环境监测员、水环境监测员、大气环境监测员、固体废物监测员、环境噪声与振动监测员。
辐射环境监测员、海洋环境监测员、水环境监测员、大气环境监测员、固体废物监测员、环境噪声与振动监测员
使用采样器、监测分析仪器,进行样品采集、样品分析和数据处理等工作的人员。
辐射环境监测员、海洋环境监测员、水环境监测员、大气环境监测员、固体废物监测员、环境噪声与振动监测员
更新时间:2024/2/27 8:23:12